对我们来说,“住的安心”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了好的居所,才能安心工作,享受生活。加上农村现在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好多人都新建起了小别墅,对于一些危房,政府特别出台了危房改造政策,旨在解决贫困群体住房安全和住有所居问题。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危房改造方面的相关政策吧,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
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面积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采用维修加固方式的,不改变原住房面积。若是采用拆除重建的有面积指导要求,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建设面积标准。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造方式,原则上D级危房应原址拆除重建,属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建设方式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政府可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四、农村危房改造怎样验收?
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建设方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有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提交建房备案书,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方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建设方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作为住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